一、
幕墻平面方向
變形性能的確定
幕墻平面方向
變形性能以建筑物層間相對位移值來表示,要求在設計的相對位移范圍內幕墻不受破壞。要使建筑物層間產生位移,主要原因莫過于地震等災害所致。為了較好地理解幕墻平面方向變形性能,要對地震和
抗震設防的基本知識有所了解。
地震的震級分為十級,小于二級為微震,地震時人感覺不到;二至四級為小震,地震時人有感覺;五至七級為中震,破壞性地震;七至八級為大震;強破壞性地震;大于八級為強震,特大性地震。而地震
設防烈度分為十二度,一至五度地震,地面建筑等無破壞現象;六度地震即產生破壞現象;七至九度地震有較大破壞現象;十度以上地震為毀壞地震。震級表示地震的
強度,表示地震本身能量大小的尺度,它對決定于一次地震中所釋放出能量的大小,而烈度則是用以描述地震對某一地區地面和建筑物遭受地震影響強弱程度。一般說來,距震中越遠,
地震烈度就越低。震級和烈度的關系可用以下經驗公式夾表示:

式中:M為震級
R為距震中距離
從所周知,我國建筑在
抗震設計中提出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和大震不倒的設計原則,即在建筑抗震設計規范中提出的三個設
防水準和兩個階段設計的抗震
設計標準。
1.小震不壞:在建筑物使用期間內可能遇到的小地震,即相當于比設防烈度低1.5度的
地震作用下,建筑結構應保持
彈性狀態嘏平損壞。按這種受力狀態進行
內力計算和
截面設計。
2.中震可修:即在設防烈度條件下,高層以和一些重要建筑充許出現損壞,經修理后仍可以繼續使用,保證生命和
設備的安全。
3.大震不倒:在千年不遇的罕見大震中,建筑物會嚴重損壞但要求不倒塌,保證生產安全。所謂大震,一般指超出設防烈度1-1.5度的地震。
三個設防水準的參數詳見表10.0-1

兩個階段設計:兩個階段設計是三個設防水準的具體實施。其步驟是:第一階段設計是對絕大多數建筑物,應滿足一、二設防水準的設計要求,即按照第一水準(多遇地震)的地震參數,進行地震作用計算、結構分析和
構件內力計算,然后采用相應的構造措施,達到“小震不壞,中震可修”的要求。第二階段設計是對地震時容易倒塌的部位進行
塑性變形驗算,使薄弱層的水平位移不超過容許塑性位移。
建筑幕墻建筑外
圍護結構,建筑幕墻的三個設防水準的設計目標是:
1.當遇到低于本地區基本設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響時,幕墻(含
玻璃)不損壞,若部分
接縫寬度增大時,不需修理或加
密封膠修補后仍司一恢復原設計性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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