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
保溫工程等信息,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記者昨日從自治區建設廳獲悉,重新編制的《廣西壯族自治區
建筑節能“十一五”專項規劃》(下簡稱《規劃》)已經出臺,確定了廣西“十一五”建筑節能總目標是累計實現節約142萬噸標準煤,將建設廣西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
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完善能耗統計、能源審計等制度。
強制執行節能標準 創建綠色建筑項目
根據《規劃》,到2007年年底,設區的城市市區內新建建筑全部要嚴格按照
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及相關的驗收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到2008年年底,各縣城的新建建筑全部要嚴格按照建筑節能
設計標準及驗收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
“十一五”期間,創建一批節能型校園、節能型賓館、節能型住宅小區;累計組織實施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綠色建筑示范小區)3個以上;到2010年,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逐步開展,大城市完成應改面積的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爭取在“十一五”期間,建設使用
可再生能源的建筑2900萬平方米。
房地產開發商售房 明示房屋節能措施
《規劃》提出,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建筑工程,建設主管部
門不得批準開工建設;已經開工建設的,應當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經建成的,不得銷售或者使用。2007年12月1日以后新開工或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
民用建筑,建設單位應當將所建、所銷售的民用建筑節能實施情況在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和銷售場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從2008年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載明,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須進行建筑能效專項測評,達不到節能標準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備案。
辦公建筑能耗監管 以南寧市作為試點
“十一五”期間,健全廣西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完善能效測評、能耗統計等各項制度,促進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運行和改造。根據能耗統計結果,選取各類型建筑中能耗總量大、社會影響大、單位面積能耗排名靠前的重點用能建筑,部分能效高的典型標桿建筑,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并在政府或其指定的官方網站以及本地主流媒體對能耗統計結果和能源審計結果進行公示。
2007年,以南寧市作為試點,啟動我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然后逐步在全區范圍內推開。南寧市在2008年全部實行,其余設區城市在2009年全部實行。
公共建筑要降能耗 分批實施節能改造
既有建筑同樣要進行節能改造,《規劃》提出,加強以政府機構節能運行管理和改造為突破口,率先在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具備條件的大型公共建筑中開展節能改造的試點示范工作,帶動既有公共建筑的節能運行管理和改造。同時規定,政府機構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于20℃。
從2007年起,采用低成本改造措施,分期分批對空調能耗大,社會影響大、各類型建筑中單位面積能耗排名靠前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2008年—2010年,全面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 (記者韓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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