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試樣制備
5.1試樣可用不帶槽(如圖2)或帶槽的(如圖3)的平板制備,也可單片制備。
5.2膠接用的金屬片表面應平整,不應有彎曲、翹曲、歪斜等變形。金屬片應無毛刺, 邊緣保持直角。
5.3膠接時,金屬片的表面處理、膠粘劑的配比、涂膠量、涂膠次數、晾置時間等膠接工藝以及膠粘劑的固化溫度、壓力、時間等均按膠粘劑的使用要求進行。
5.4制備試樣都應使用夾具,以保證試樣正確地搭接和精確地定位。
5.5切割已膠接的平板時,要防止試樣過熱,應盡量避免損傷膠接縫。
6.試驗條件
除非另有規定,試樣的停放時間和試驗環境應符合下列要求。
6.1試樣制備后到試驗的最短時間為16h,最長時間為一個月。
6.2試驗應在溫度為(2312)℃的環境中進行。仲裁試驗或對溫度、濕度敏感的膠粘劑應在溫度為(23士2)℃、相對濕度為45%^-55%的環境中進行。
6.3對僅有溫度要求的測試,測試前試樣在試驗溫度下停放時間不應少于半小時;對有溫度、濕度要求的測試,測試前試樣在試驗環境下的停放時間一般不應少于16h.
7.試驗步驟
7.1用量具測量試樣搭接面的長度和寬度,精確到0. 05mm。
7.2把試樣對稱地夾在上、下夾持器中,夾持處至搭接端的距離(50士1)mm.。
7.3開動試驗機,在(5士1) mm/min內,以穩定速度加載。記錄試樣剪切破壞的最大負荷。記錄膠接破壞的類型(內聚破壞、粘附破壞、金屬破壞)。
8.試驗結果
8.1對金屬搭接的膠粘劑拉伸剪切強度按下式計算:
τ=P/(B×L)
式中:τ 一膠粘劑拉伸剪切強度,MPa;
p -試樣剪切破壞的最大負荷,N;
B -試樣搭接面寬度,mm;
L -試樣搭接面長度,mm。
8.2試驗結果以剪切強度的算術平均值、最高值、最低值表示。取三位有效數字。
9.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a.膠粘劑的型號和批號;
b.金屬材料的型號、厚度及表面處理方法;
c.試樣制備方法(不帶槽平板、帶槽平板、單片)和膠接工藝的必要說明;
d.試樣搭接長度;
e.試樣數量;
f.試驗結果(算術平均值、最高值、最低值);
g.試樣的破壞類型和數量;
h.膠層的平均厚度;
i.與本標準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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