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用建筑、20萬平方米以上的小區,都應建成
綠色建筑。昨從武漢市政府常務會上獲悉,該市擬立法鼓勵推廣綠色建筑,對達標者給予獎金、稅收和規費減免等激勵政策。
據統計,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
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
建筑節能水平是普通住宅的8至10倍。而武漢市年開工、竣工建筑面積約2000萬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在2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占43.9%。
昨日原則通過的《武漢市綠色建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國家、省、市確定的綠色建筑試點示范工程,中心城區新建單體建筑面積2萬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和新建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遠城區新建單體建筑面積3萬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和新建建筑面積4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應按綠色建筑標準規劃、建設和管理。
武漢市將設立建筑節能專項資金,對購置并實際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環保節能等專用
設備的企業,按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的納稅額中抵免,發展
地源熱泵空調系統的建筑單位,可申請減免水資源費。沒有取得綠色建筑設計評價證書或市建委組織相關機構審查認可,以綠色建筑名義進行宣傳,將處1萬元罰款。
武漢市綠色建筑工作在全國各大城市中處于領先地位,2001年起推行50%建筑節能標準,去年底這一標準提高到65%并強制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