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2012年3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制止太陽能、風電等產業盲目擴張。”此話一出,立即引起了部分參會代表的高度關注,并且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
黃代放委員:推進太陽能光伏建筑一體化
“我國的太陽能資源豐富,太陽能產業規模多年連續居世界前列,而與德國、美國等太陽能應用市場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相比,目前我國的太陽能應用市場發展明顯滯后,太陽能應用市場有很大的發展需求和空間。”全國政協常委、江西省工商聯主席、泰豪集團董事長黃代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認為,作為太陽能應用市場重要應用形式之一,與建筑結合太陽能應用(BIPV/BAPV)的優勢和意義不容質疑。
黃代放認為:“現在太陽能光伏應用有一個誤區,認為一定要建在西部、農村地區。其實,城市每棟樓的屋頂就是太陽能應用的最好位置。”據黃代放委員介紹,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太陽能光伏產品70%放在城市的屋頂,太陽能發電直接在樓內應用,多余部分還可傳到公共電網。而我國大多應用在西部、甚至是沙漠,這樣就會加大電網在傳輸上的損耗。
黃代放認為,通過建筑物,主要是屋頂和墻面與光伏發電集成起來,使建筑物自身利用綠色、環保的太陽能資源生產電力,這種方式具有重要的社會和經濟意義。在綠色建筑上使用代表太陽能應用的光伏發電技術,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國際上最先進的用能方式,并將直接影響到我國未來能源利用的發展方向。
在推動太陽能應用方面,黃代放委員認為,一是制定強制并網技術要求及實施規范細則,解決太陽能發電項目并網難問題;二是制定相關國家標準及規范,明確行業準入資格,建立項目監查機制,確保太陽能發電項目的實施質量;三是加強金融財稅政策配套及引導,改善市場投資環境,解決太陽能項目實施融資難的問題,促進國內太陽能發電應用市場的大范圍快速發展。
由于上網電價及支付方式等遲遲未能明確,項目投資回收無可靠保障,黃代放委員建議盡快推進上網電價政策的出臺,并明確電費支付方式,確保投資回收有效性,提高市場投資積極性。
由于目前國家對太陽能電站項目利稅政策尚無明確指導意見,電站建設項目在電費回收、交易及轉讓等產權變更環節無稅收優惠政策,不利于提高利潤吸引社會資源參與的問題,黃代放委員建議,將太陽能發電應用項目納入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稅收優惠政策范圍內,在現階段可以適當降低業主企業稅收,提高利潤,進一步提高其參與的市場積極性。
丁強代表:盡快制定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和實現平價上網的國家補貼政策
基于目前北非及中東局勢動蕩、國際石油供應緊張、能源危機頻現、中國和世界各國就遏制全球氣候變暖和節能減排達成共識等因素,加之中國環境稅方案有望近期成型,在既要保護環境又要發展經濟的雙重壓力下,加快太陽能光伏等新能源產業發展無疑成為解決此類問題的上佳途徑。
丁強代表介紹說,作為新能源應用的主力市場之一,太陽能光伏發電電站需占用大量的土地,光伏用地面臨巨大挑戰,因而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以其可省地、可應用人口稠密區、可節省電網投資、可原地用電以及可避免使用一般化石燃料發電所導致的空氣污染和廢渣污染等諸多優點必會成為光伏市場的發展趨勢。
丁強說,在目前的大規模光伏建筑一體化可選產品中,非晶硅薄膜太陽能電池更具節能環保、弱光性能好、發電量大、回收期短(1.6年)等突出優勢。
因此,丁強代表建議,國家可根據各類建筑物的不同能耗情況設置強制性節能標準及設定補貼政策,鼓勵在光伏建筑一體化方面的投資行為,從而推動光伏產業盡快實現平價上網。
2010年12月,中國財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等聯合表態,要求加強管理,加快推進金太陽示范工程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程的組織和實施,進一步加大國內光伏發電的規模化應用,力爭2012年以后每年國內應用增加規模不低于1000兆瓦。
丁強代表預測,隨著建筑節能的推廣和用戶側發電上網補貼政策的出臺,光伏建筑一體化和并網發電最終會成為中國光伏應用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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