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耐震建筑物、隔震建筑物與消能建筑物
中國大部分地區地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上,每年發生大地震機率甚高,因此建筑物之耐震設計非常重要。傳統建筑物采用耐震設計規范設計建筑結構物,主要考慮強度與韌性,5.12地震后,由業界引進兩種耐震新技術,一為隔震,另一為消能。其技術由研究階段邁入實際應用階段。此兩種耐震新技術在日本阪神地震發生后,蓬勃發展;中國大部分地區與其它世界各主要受強震侵襲國家也不例外。自2008年5.12集集地震發生后,國內采用隔震消能新技術的建筑物案例與日俱增,規范也適應時勢所驅,于耐震規范中列入專章包括了有關隔震與消能設計的規定。
1.耐震建筑物耐震建筑物耐震設計之基本原則,系使建筑物結構體在中小度地震時保持在彈性限度內,設計地震時容許產生塑性變形,但韌性需求不得超過容許韌性容量,最大考慮地震時則使用之韌性可以達規定之韌性容量。
(1)中小度地震:為回歸期約30年之地震,其50年超越機率約為80%左右,所以在建筑物使用年限中發生的機率相當高,因此要求建筑物于此中小度地震下結構體保持在彈性限度內,使地震過后,建筑物結構體沒有任何損壞,以避免建筑物需在中小度地震后修補之麻煩。一般而言,對高韌性容量的建筑物而言,此一目標常控制其耐震設計。
(2)設計地震:為回歸期475年之地震,其50年超越機率約為10%左右。于此地震水平下建筑物不得產生嚴重損壞,以避免造成嚴重的人命及財產損失。對重要建筑物而言,其對應的回歸期更長。于設計地震下若限制建筑物仍須保持彈性,殊不經濟,因此容許建筑物在一些特定位置如梁之端部產生塑鉸,藉以消耗地震能量,并降低建筑物所受之地震反應,乃對付地震的經濟做法。為防止過于嚴重之不可修護的損壞,建筑物產生的韌性比不得超過容許韌性容量。
(3)最大考慮地震:為回歸期2500年之地震,其50年超越機率約為2%左右。設計目標在使建筑物于此罕見之烈震下不產生崩塌,以避免造成嚴重之損失或造成二次災害。因為地震之水平已經為最大考慮地震,若還限制其韌性容量之使用,殊不經濟,所以允許結構物使用之韌性可以達到其韌性容量。
2.隔震建筑物隔震建筑物系在建筑物基面設置隔震層。該隔震層系由側向勁度很低的隔震組件構成,讓整體隔震建筑物之周期大幅拉長,藉以降低作用在結構物上之地震力。然因周期增加后,建筑物之位移增加很多,因此再配合消能組件,提高系統的阻尼比,進而降低位移量。最常用的隔震組件為鉛心橡膠支承墊(leadrubberbearing,簡稱lrb),中間所加之鉛心,就是來提供消能的,而拉長周期就靠橡膠層受水平剪力作用時具有低勁度的特性來達成。lrb消能的特性很穩定,雖經過多周次之作用,其強度、勁度及消能之能力并沒有明顯的衰減。隔震建筑物另有一個特性,就是因為隔震層相對于上部結構軟了許多,因此當其受地震水平力作用時,隔震層的相對變位很大,而上部結構的相對變位很小。因此有時為簡單計,可以將上部結構視為剛體。
3.消能建筑物
消能建筑物就是加上一些阻尼器,藉增加建筑物的阻尼比來達到耐震的目的。依據耐震設計規范10.2節之定義,消能組件概分為位移型、速度型與其它型式。位移型消能組件顯現剛塑性(摩擦組件)、雙線性(金屬降伏組件)或三線性遲滯行為,且其反應需與速度及激振頻率無關。速度型消能組件因不同的阻尼比、勁度及材料可分為:包含固態與液態之黏彈性組件及液態黏滯性組件。第三類(其它)則含括所有不屬于位移型與速度型的消能組件,其典型范例包括形狀記憶合金(超彈性效應)、摩擦。彈簧組件,以及兼具回復力與阻尼的液態消能組件。
二、世界各國隔震建筑物發展現況
各國推展隔震建筑物數量不一,不過有一共通點,即大地震來臨,往往成為催生者。如美國北嶺地震(1994),日本阪神地震(1995),中國大部分地區集集地震(2008)等,雖然地震造成工程產官學界痛定思痛之痛楚,但經由其它建筑物損壞情形,終于肯定隔震建筑物在地震中的優越性。
三、耐震建筑與隔震建筑造價比較
由日本統計數據顯示,隔震建筑物與耐震建筑物造價比較,建筑物高度在25m以下,隔震建筑物造價約為耐震建筑物造價之105%-109%;建筑物高度在25m-31m,隔震建筑物造價約為耐震建筑物造價之102%-104%;建筑物高度在31m以上,隔震建筑物造價約為耐震建筑物造價之99%-103%.另比較隔震建筑物結構造價比較,辦公室隔震建筑物之結構費用約占建筑物費用之18%,旅館建筑隔震建筑物之結構費用約占建筑物費用之13%,醫院隔震建筑物之結構費用約占建筑物費用之8%.顯示越重要之建筑物,采用隔震建筑物設計,結構費用相對最經濟。
四、隔震建筑新趨勢
高層與超高層隔震建筑物,目前日本最高隔震建筑物為位于大阪城之西梅田超高層計劃,地下1層,地上50層,屋突2層(src+rc),基礎隔震,樓高177.4m,高寬比5.8:1,隔震型式有滑動支承,積層橡膠墊,及u型鋼板消能器+fluiddamper.
五、超高層隔震建筑物設計技術
超高層隔震建筑物設計技術主要有下列關鍵因素:
1.長周期建筑物之隔震效果
隔震建筑物之最優越抗震效果即在延長建筑物基本振動周期,但高層建筑物基本振動周期往往超過3秒,隔震后即使將建筑物基本振動周期拉長至5秒以上,由反應譜顯示,兩者加速度反應相差有限。但是在增加阻尼比降低地震位移反應,則有其貢獻。
2.傾覆作用造成隔震組件受拉力
隔震組件設計時必須考慮拉力作用,因此拉力試驗成為規范修訂之首要任務。
3.風力作用
隔震層設計時必須考慮地震力作用,但是小地震或風力作用,隔震組件是否發揮功能?仍有待深入探討。結論目前,國內有關超高層隔震建筑物設計與施工之相關研究仍相當欠缺,已完成之研究報告仍有待產、官、學之意見補充,使研究成果得以展現,鑒于隔震建筑日趨普及,隔震建筑設計審查、隔震消能材料認證與驗證機制、以及評定機構之指定工作,已刻不容緩,如何有效結合產、官、學三方,盡早訂定完善之超高層隔震建筑設計審查機制、隔震消能材料試驗標準、以及裝設前中后之檢測,實為當務之急。本文認為,在相關機制與配套措施均付之闕如下,隔震建筑物是否得以應付2500年以上之最大地震折磨尚待深入探討,則超高層隔震建筑物發展,應在上述疑慮未澄清前,應采取更為保守之作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