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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的文化包括了科學與技術,充分發揮技術對人類社會文明進步應有的促進作用,這將成為我們在新世界的重要使命。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到:
第一,技術的發展必須考慮人的因素,正如阿爾瓦·阿爾托(Alvar Aalto)所說:“只有把技術功能主義的內涵加以擴展,使其甚至覆蓋心理領域,它才有可能是正確的。這是實現建筑人性化的唯一途徑。
第二,由于不同地區的客觀建設條件千差萬別,技術發展并不平衡,技術的文化背景不盡一致,21世紀將是多種技術并存的時代。
從理論上講,重視高新技術的開拓在建筑學發展中所起的作用,積極而有選擇地把國際先進技術與國家或地區的實際相結合,推動此時此地技術的進步,這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建筑師能認識到人類面臨的生態挑戰,創造性地運用先進的技術,滿足了建筑經濟、實用和美觀的要求,那么,這樣的建筑物將是可持續發展的。
從技術的復雜性來看,低技術(low-tech)、輕型技術(light-tech)、高技術(high-tech)各不相同,并且差別很大,因此每一個設計項目都必須選擇適合的技術路線,尋求具體的整合的途徑;亦即要根據各地自身的建設條件,對多種技術加以綜合利用、繼承、改進和創新。
在技術應用上,結合人文的、生態的、經濟的、地區的觀點等,進行不同程度的革新,推動新的建筑藝術的創造。目前不少理論與實踐的創舉已見端倪,可以預期,21世紀將會有更大的發展。
3.6 文化多元:建立“全球一地區建筑學”
全球化和多元化是一體之兩面,隨著全球各文化──包括物質的層面與精神的層面──之間同質性的增加,對差異的堅持可能也會相對增加。建筑學問題和發展植根于本國、本區域的土壤,必須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發現問題的本質,從而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以此為基礎,吸收外來文化的精華,并加以整合,最終建立一個“和而不同”的人類社會。
建筑學是地區的產物,建筑形式的意義來源于地方文脈,并解釋著地方文脈。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地區建筑學只是地區歷史的產物。恰恰相反,地區建筑學更與地區的未來相連。我們職業的深遠意義就在于運用專業知識,以創造性的設計聯系歷史和將來,使多種取向中并未成型的選擇更接近地方社會。“不同國度和地區之間的經驗交流,不應簡單地認為是一種預備的解決方法的轉讓,而是激發地方想象力的一種手段。”
“現代建筑的地區化,鄉土建筑的現代化,殊途同歸,推動世界和地區的進步與豐富多彩!
3.7 整體的環境藝術
工業革命后,由于作為建設基礎的城市化速度很快,城市的結構與建筑形式有了很大的變化,物質環境儼然從秩序走向混沌。我們應當亂中求序,從混沌中追求相對的整體的協調美和“秩序的真諦”。
用傳統的建筑概念或設計方式來考慮建筑群及其與環境的關系已經不合時宜。我們要用群體的觀念、城市的觀念看建筑;從單個建筑到建筑群的規劃建設,到城市與鄉村規劃的結合、融合,以至區域的協調發展,都應當成為建筑學考慮的基本點,在成長中隨時追求建筑環境的相對整體性及其與自然的結合。
在歷史上,美術、工藝與建筑是互相結合、相輔組成的,隨著近代建筑的發展,國際式建筑的盛行,美術、工藝與建筑又出現分離和復活。今天需要提倡“建筑、雕塑、繪畫三位一體”,“一切造型藝術的最終目的是完整的建筑”,向著新建筑以及作為它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雕塑、繪畫、工藝、手工勞動重新統一的目標而努力。
3.8 全方位的教育
未來建筑事業的開拓、創造、以及建筑學術的發展寄望于建筑教育的發展與新一代建筑師的成長。建筑師、建筑學生首先要有高尚的道德修養和精神境界,提高環境道德與倫理,關懷社會整體利益,探討建設良好的“人居環境”的基本戰略。
建筑教育要重視創造性地擴大的視野,建立開放的知識體系──道德教育、智能教育、通才教育、管理教育等,蔚為體系。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研究能力、表達能力,與組織管理能力,隨時能吸取新思想,運用新的科學成就,發展、整合專業思想,創造新事物。
建筑教育是終身的教育。環境設計方面的教育是從學齡前教育到中小學教育,到專業教育的長期過程。
決策者的文化素質和對建筑的修養水平是設計優劣的關鍵因素之一,要加強全社會的建筑關注與理解。
3.9 全社會的建筑學
在許多傳統社會的城鄉建設中,建筑師起著不同行業總協調人的作用。然而,如今大多數建筑師每每只著眼于建筑形式,拘泥于其狹隘的技術──美學意義,越來越脫離真正的決策,這種現象值得注意。建筑學的發展要考慮到全面的社會─政治背景,只有這樣,建筑師才能“作為專業人員參與所有層次的決策”。
建筑師作為社會工作者,要擴大職業責任的視野:理解社會,忠實于人民;廣泛地參與社會活動;積極參與社會變革,努力使“住者有其屋”,包括向如貧窮者、無家可歸者提供住房。職業的自由并不能降低建筑師的社會責任感。
建筑學是為人民服務的科學,要提高社會對建筑的共識和參與,共同保護與創造美好的生活與工作環境。其中包括使用者參與,也包括決策者參與,這主要集中體現在政府行為對建筑事業發展的支持與引導上。
3.10 廣義建筑學的方法論
經過半個世紀的發展,重申格羅比烏斯(W.Gropius)的下列觀念是必要的:“建筑師作為一個協調者,其工作是統一各種與建筑物相關的形式、技術、社會和經濟問題,這個觀點不可避免地對建筑功能的研究一步一步地從房屋引向街道,從街道到城鎮,最后到更廣闊的區域規劃。我相信,新的建筑學將駕馭一個比如今單體建筑物更加綜合的范圍;我們將逐步地把個別的技術進步結合到一個更為寬廣、更為深遠的作為一個有機整體的設計概念中去!
建筑學的發展必須分析與綜合兼顧,但當前宜重在“整合”。提倡廣義建筑學,并非要建筑師成為萬事俱通的專家(這永遠是不可能的),而是要求建筑師加強業務修養,具備廣義的、綜合的觀念,從事哲學思維,針對現實存在的問題,能隨時擴充知識,與有關專業合作,尋找新的結合點,解決問題,發展理論。
世界充滿矛盾,例如全球化與地區化、國際和國家、普遍性與特殊性、靈活性與穩定性(詞條“穩定性”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未來建筑學理論與實踐的發展有賴于我們善于分析、處理好這些矛盾;一些具體的建筑設計也無不是多種矛盾的交叉,例如規律與自由、藝術與科學、傳統與現代、繼承與創新、技術與場所、以及趨同與多樣……廣義建筑學就是在承認這些矛盾的前提下,努力辯證地對其加以處理的嘗試。
4.基本結論:一致百慮 殊途同歸
客觀世界千頭萬緒,千變萬化,我們無須也不可能求得某個一致的、技術性的結論。但是,如果我們能審時度勢,冷靜思考,則不難得出下列基本結論:
第一,在紛繁的世界中,探尋一致之點。
中國成語:“高屋建瓴”“兼容并包”“和則生物”以及中國山水畫論“以大觀小”等等,這些話內涵不盡一致,但其總的精神都是強調在觀察和處理事物要整體思維,綜合集成。
20世紀建筑學的成就史無前例,但是歷史地看,只不過是長河之細流。要讓新世紀建筑學百川歸海,就必須把現有的成就整合起來,回歸基本的理論,并以此為出發點,從時代的高度,發展基本理論,從事更偉大的創造。這是21世紀建筑學發展的共同追求。
第二,各循不同的道路,達到共同目標。
區域差異客觀存在,對于不同的地區和國家,建筑學的發展必須探求適合自身條件的蹊徑,即所謂的“殊途”。只有這樣,人類才能真正地共生、可持續發展……
西諺云“條條大路通羅馬”,沒有同樣的道路,但是可以走向共同的未來,即全人類安居樂業,享有良好的生活環境。
為此,建筑師要追求“人本”、“質量”、“能力”和“創造”......在有限的地球資源條件下,將廣義的建筑學視野、整合的建筑學內容、融貫多學科的方法,作為綜合創造的新的起點,建立一個更加美好、更加公平的人居環境。
時值世紀之交,我們認識到時代主旋律,捕捉到發展中的主要矛盾,努力在共同的議題中謀求共識,并在協調的實踐中隨時加以發展。應當看到,進入下一個世紀只是連續的社會、政治進程中的短暫的一刻。今天我們的探索可能還只是一個開始,一個寄期望于人類在總目標上協調行動的開始,一個在某些方面改弦易轍的偉大的開始。
21世紀人居環境建設任務莊嚴而沉重,但我們并不望而卻步。無論面臨著多少疑慮和困難,我們都將信心百倍,不失膽識而又十分審慎地迎接未來,創造未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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