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內容由[中國幕墻網www.gdjiasi.com]編輯部整理發布:
本文引用的規范包括:
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 50033-2013
住宅建筑規范GB 50368-2005
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2011
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 55016-2021(2022年4月1日起實施,全文強制)
說明:
《建筑環境通用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5016-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本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現行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強制性條文同時廢止。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規定與本規范不一致的,以本規范的規定為準。
正文提綱:
1. 有關幕墻門窗光污染(詞條“光污染”由行業大百科提供)的規范要求及知識拓展
2. 有關采光的新舊標準要求的對比
在2022年4月1日起實施的《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 55016-2021中,可以看到這么一條。
由于在國標中重點提出且要求強制執行,我們應當了解該條規定產生的背景以便在工作中更深刻的理解并合理運用,正確解讀它所帶來的價值。
鑒于玻璃幕墻產生的光污染擾民事件時有發生,國內某些城市已經出臺了對玻璃幕墻 合理使用的規定,用以規范、指導玻璃幕墻的生產和應用。
北京市在此之前已制定了城市建筑玻璃幕墻的光學性能標準,包括特殊路段的建筑不能使用玻璃幕墻、十字路口的建筑20m以下高度不能采用玻璃幕墻等。按照這一規定,北京市城市規劃部門已否決了諸多不合理的玻璃幕墻設計方案。
上海市為了防止和減少玻璃幕墻的反射對居住建筑和公共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及損害,規定內環線以內的建筑工程,除建筑物的裙房外,禁止設計和使用玻璃幕墻;內環和外環線之間的建設工程,玻璃幕墻的面積不得超過外墻面建筑面積的40%(包括窗面積)。
杭州市分為禁止設置玻璃幕墻和限制使用玻璃幕墻的情況,比如對于住宅建筑周邊100米范圍內朝向住宅的建筑立面(詞條“建筑立面”由行業大百科提供)禁止設置玻璃幕墻,對于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處的建筑等單個立面窗墻比不應大于0.6等內容進行限制。
一. 有關光污染的認識和危害
光污染是最近幾十年的一種新型環境污染。學術上,光污染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白亮污染、人工白晝和彩光污染。其中污染范圍最廣的白亮污染指的就是在強烈的太陽光照射下,城市里建筑物的反光構件,將太陽光反射到人們生活和工作的場所。
光污染的危害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
1. 對人身健康的影響:長期在白色光亮污染環境下生活和工作的人,視網膜和虹膜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并且白內障的發病率也高達45%,且容易導致失眠、頭暈、食欲下降等類似神經衰弱的癥狀。
2. 對交通安全的影響:強烈的反射光容易危害行人和司機的視覺功能,令人眼花繚亂,看不清路面狀況,分辨不出紅綠燈,甚至造成人突發性暫時失明,極易誘發交通事故,威脅人們的生命安全。
3. 對居住環境和安全的影響:在居民區附近的玻璃幕墻,會對周圍的建筑形成反光。鏡面建筑物玻璃的反射光被反射到室內,會破壞室內的良好氣氛,也能使室溫平均升高4℃~6℃,對人類居住的環境產生很大的影響。另外,有些弧形玻璃幕墻的反射光匯聚還容易形成火災。1987年德國柏林的一場大火就是由于對面弧形玻璃幕墻將陽光匯聚到一點引起對面居民區的火災的。
二. 我國對于光污染防治立法的思考
光污染防治是一個需要在法律、教育、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方面綜合治理的重大課題。我國城市建設中也很少有人意識到光污染的危害,隨著生活品質要求的提高,人們對于光污染的重視程度會越來越高,但在找個課題上還未形成一套完善的體系化的標準。尤其是在完善光污染立法方面,還有一段距離要走。這次在國標中將光污染作為強制性執行的標準,是對于我國城市建設發展狀況的一種宏觀的把握,代表著更高的要求,應當引起重視,并得到各級部門的支持。
三. 幾個大城市的幕墻光污染分析案例
(1) 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為了解廣州玻璃幕墻建筑在四季不同的光污染狀況,選擇廣州天河區某商業大樓,高150 m左 右,南北朝向,四面均有玻璃幕墻,周圍有公路、商 業樓區、住宅區等敏感點,大樓形狀和立面以及周 圍敏感點分布情況見下圖。
玻璃幕墻反射光亮度作為評價指標,根據太陽高度角、入射角、方位角和建筑高度計算反射光 影響范圍。以《
玻璃幕墻光學性能》(GB/T 18091— 2000)和《關于在建設工程中使用幕墻玻璃的有關規定的通知》[滬
建材(98)第0322號],以 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HJ/T 211—213— 1993)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技術方法作為評價依據。
(2)有對上海地區幕墻反射眩光特征進行分析的案例。過模擬玻璃幕墻建筑建立三維空間模型,研究不同日期、時間以及玻璃幕墻方位的反射光影響程度和影響范圍,總結玻璃幕墻反射眩光的一般特征。
光污染評價實際工作中,通過光污染影響范圍判斷分析對象是否受反射,然后根據該影響時段的影響程度進一步判斷該影響是否符合法規要求。故分別對“影響程度”和“影響范圍”的一般特征進行研究。研究在不同季節、不同時刻及不同
反射率的幕墻反射光影響程度。據此進一步評價玻璃幕墻建筑在不同朝向時,反射眩光的影響范同。
玻璃幕墻建筑進行規設計時,就應該結合當地一年四季的太陽運行規律, 綜合考慮反射率和朝向等因素對反射光的影響, 以求在建筑設計階段有效控制玻璃幕墻反射眩光的影響。
四. 玻璃幕墻反射光污染的總結
光污染雖然危害大,但只要采取適當措施仍然可以預防。通過對城市規劃、環境設計以及綠色建筑材料等方面提出建議來改善玻璃幕墻光環境污染,加強規劃控制管理,綜合考慮選址地周邊敏感點分布,在鬧市區、居民密集區和交通要道集中區域應適當限制玻璃幕墻的使用,減少建筑物外墻面玻璃幕墻的使用面積,通過采用新型環保的低反射率的幕墻玻璃以及合理設計建筑物高度來控制玻璃幕墻的光環境污染影響。
除了光污染的問題,我們也應當關注下采光。
1. 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 55016-2021(2022.4.1日執行
3. 住宅建筑規范GB 50368-2005(2022.4.1日廢止的部分條文)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上述規范,廢止的內容包括但不僅限于:
《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 50033-2013第4.0.2、4.0.4、4.0.6條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20第3.1.1、3.1.2、3.6.1、4.1.1、4.2.4、4.2.5、4.2.6、4.3.1、4.3.6、5.2.1、5.2.3、5.2.5、5.2.6、5.3.3、5.3.6、6.0.4、6.0.14、6.0.23條
《體育場館照明設計及檢測標準》JGJ 153-2016第4.4.11條
《住宅建筑規范》GB 50368-2005第3.1.8、7.1.1、7.1.4、7.1.6、7.2.3、7.3.1、7.3.2、7.4.1、10.1.3條
《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2011第7.3.1、7.4.1、7.4.2、7.5.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