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涉及提高智能建筑運行應注意的事項,智能建筑的標準及設計規范制訂的重要性,變送器(傳感器)及執行器選擇的原則等問題。
[關鍵詞] 智能建筑 標準設計規范 變送器執行器
智能建筑最近幾年在我國發展很快。許多公共設施,高層建筑,甚至住宅小區都要求智能化,智能建筑熱就要到來或已經到來。任何新事物剛一出現人們都有一個認識過程,一旦被人們認識了,很快就會引起一股熱潮,但有熱就會有冷,當熱過了頭的時候就要適當冷一點,否則會象人一樣熱過了頭就會生病。
一、我國智能建筑概況
我國智能建筑開始于80年后期與90年代初,1991年曾派人去當時瑞士能德公司(后改名為蘭吉爾公司,是西門子樓字科技之金屬公司,其樓字自控系統S600品牌為蘭吉爾·駟法)進行了技術培訓與學習。隨后便與該公司聯合在國內推廣樓字自動化系統(BAS)。
1991年開始,我國建成不少智能建筑,但根據有關資料介紹,我國已建成的智能建筑有70%以上運行不正常,上述比例是否正確沒有去分析過,但根據工作中接觸的情況看,至今見到的運行正常,真正達到智能建筑標準的確實為數不多。造成投資浪費現象驚人。國家已經發現了再這樣下去會造成更大的浪費,因此成立了智能建筑專家委員會,開始著手編制有關標準與設計規定,對智能建筑系統集成商進行資質審定工作。
智能建筑運行不正常,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最嚴重的是系統處于停運狀態,這種項目大都建于90年代初期,通過代理商訂貨,調試,驗收及培訓工作不完善,后期服務無法保證,出現問題找不到原訂貨商,找到了費用也很高;另一種情況是系統仍在運行,但只能進行顯示與手動控制,這種情況比較多,部分自動控制能正常投入的項目不太多,達到自動控制全部投入運行,實現經濟運行的工程確實不多,只有在近幾年來人們注意了對供貨商或代理商資質的審查,并對設計、調試、驗收、培訓及后期服務在合同中都作了明確規定之后,情況大有好轉。
造成大量智能建筑不能正常運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對智能建筑定義認識不正確,有些是設計上的原因,有些是供貨商的原因,有些是施工單位的原因。需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經驗,不斷改進。
由于人們對智能建筑的定義認識不正確應該是實際上也不是的智能建筑也稱為智能建筑去宣傳到現場參觀以后,當然就會對智能建筑產生誤解這不僅有損于智能建筑,當然就會對智能建筑運行情況發揮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調查形成誤導。
電氣施工圖設計不完善也是智能建筑不能正常投入運行的一個重要原因,智能建筑中所涉及到的辦公自動化系絞(OAS)通信自動化系統(CAS)與樓宇自動化系線(BAS)都是當前世界上的先進技術,設計單位很難一下掌握,熟悉起來要有一個過程,設計單位對選用系統不熟悉,施工圖設計就相當困難,對每個系絞應包括那些內容,人家都有分歧,因此3A之后,又出現5A,把本來己經包括在樓宇自動化系統(BAS)中的消防自動化系統(FAs)與保安自動化系統(SAS)單獨分出來。在國外樓宇自動化系統(BAS),當然應包括消防自動化系統(SAS)與保安自動化系統(FAS)。國內由于消防部門的要求,消防自動化系統(SAS)要單獨設計,否則有關部門無法審批通過。辦公自動化系統(OAS)與通信自動化系統(CAS)也要求由設計單位來完成設計。這兩個系統施工圖設計與產品的關系比較密切,各個廠家的產品在網結結構、產品功能及價格上判別也比較,施工圖設計如果定了某一家產品,隨著建設周期的拖延,資金的變化等原因,很難按設計圖紙進行訂貨,訂貨一旦有變化,設計就要變化,所以辦公自動化系統(OAS)與通信自動化系統(CAS)施工圖設計只能作到綜合布線,并提出一個概算,由于設計上認識的不統一,加上一個工程設備訂貨往往變化多次,這也是造成智能建筑不能正常運行,影響基本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正常發揮的一個重要原因。
供貨商及其產品質量也是影響智能建筑正常運行的一個重要因素,運行不正常,不能發揮其經濟效益,造成投資浪費大都指樓宇自動化系統(BAS),因為樓寧自動化系統(BAS)運行不正常往往是無法保證自動控制正常投入運行,或者無法實現工況目動轉換,以有效利用室外新風來節約能源,顯示部分一般都能保證正常運行,由于不直接影響工作,就引不起業主的高度重視。國內智能建筑中所選用的樓宇自動化系統(BAS)基本都是國外產品,而且以蘭吉爾、江森與霍尼威爾三大公司的產品為主。國外樓宇自動化系統(BAS)的供貨都是從敏感元件、執行機構、閥門、變送器、現場控制站(子站)、網絡服務器及所有軟件成套供貨,其產品質量是完全可以保證的,但國外供貨商在現場調試,人員培訓,后期服務等方面不能保證,特別在與甲方及施工單位配合上更難做好。設備到貨,有些安裝調試一結束,再進行聯系就相當困難,后期服務費用甲方難以承受,這樣就嚴重影響了樓宇自動化系統(BAS)的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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