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筑設計
3.1 防火、隔煙設計
3.1.1 水平和豎向耐火帶
1. 水平耐火帶
樓面外緣應有耐火時間不低于1.0小時、高度不小于800mm的水平耐火帶。水平耐火帶的位置可在樓面
標高之上、跨越樓面標高或在樓面標高之下。可以計入這個耐火帶高度的部件有:不燃燒的實體裙墻;樓面邊緣的
鋼筋混凝土梁板;由
耐火材料組成的防火裙墻;
防火玻璃板。
2. 豎向耐火帶
室內防火
隔墻(防火
隔斷)到樓面邊緣處與幕墻相交,兩側應有
耐火極限不低于1.0小時,寬度不小于1.0m的豎向耐火帶。可計入這豎向耐火帶寬度的部件有:實體
混凝土墻或砌體墻;
玻璃幕墻的防火
玻璃面板;
石材幕墻的天然
石板、
微晶玻璃面板。
3.1.2 層間的防煙封堵
樓層是防火單元,層間防煙封堵主要作用是在幕墻被燒壞之前,防止煙霧從下一樓層通過幕墻與
主體結構之間的空隙向上一層竄入。幕墻本身由
鋁型材、玻璃、
鋁板組成,不具備耐火能力,火災后很快被燒毀,所以只要求防煙封堵在幕墻燒毀前的0.5~1.0小時內起防煙作用。幕墻燒毀后,防煙封堵不再起作用,所以防煙封堵有1.0小時的耐火極限已經足夠。
防煙封堵做法可以有許多種,并不局限于采用防火
巖棉,例如還可以采用8mm或10mm的單層防火玻璃,只要達到1.0小時的防火要求,密實而不讓煙霧穿過即可。防煙封堵要求每層一道,有些設計做兩道也是可以的。
采用防火巖棉時,由水平托板支承,巖棉的厚度不應小于100mm。防煙封堵的巖棉要求充填密實,不讓煙霧穿過。有工程理解為要防火巖棉充填整個
窗下墻后的空間,這是不正確的,可能是將窗下面板后面豎向布置的
玻璃棉保溫材料誤認為是防煙巖棉了。實際上防煙巖棉封堵是水平布置的,厚度為100mm的那一部分。面板背后豎向分布、作為
保溫材料的玻璃棉并不具備防火性能,不能作為防煙封堵使用,更不能據此提出“防煙巖棉必須填滿整個窗下墻”的不合理要求。
即使需要在玻璃面板后面設置
保溫層,也要離開玻璃面板,形成較大的空間,絕不能“填充密實”,否則會因陽光透射積累熱量使玻璃溫度升高而
開裂。
3.1.3 實體墻面上的防煙封堵
連續多層的實體墻面本身不透煙,因此不要求層間必須布置水平防煙封堵。不設水平的層間煙堵時,
門窗洞口的邊緣四周應進行防煙封堵,防止煙霧從
門窗四周側面竄入室內。封堵常采用巖棉,封堵厚度不宜小于100mm。
3
.2 安全玻璃的選用
安全玻璃指的是
鋼化玻璃和
夾層玻璃。現在有些地方標準和文件籠統規定“玻璃幕墻必須采用安全玻璃”,并不妥當,不分場合一刀切,使用安全玻璃并不一定安全,有些時候反而是安全隱患。正確的做法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使用條件選用能最大限度保障安全的玻璃品種,也就是“玻璃幕墻選用玻璃應最大限度保證使用安全”。
3.2.1 容易受撞擊部位的玻璃
落地玻璃墻距地面900mm以下的部位、玻璃欄桿、玻璃樓梯板、玻璃地面板等部位,采用單片鋼化玻璃并不安全。因為鋼化玻璃雖然也算安全玻璃,但有自爆現象,在沖擊下也容易飛散,一旦破壞就會產生人員墜落的危險。這些部位,宜采用
夾層玻璃。
3.2.2 玻璃肋
玻璃肋是
全玻幕墻和玻璃肋
采光頂的主要
支承結構,不應采用單片鋼化玻璃。鋼化玻璃即使無外力沖擊,也可能自爆飛散,使整個結構突然破壞,后果嚴重,所以宜采用夾層玻璃或夾層鋼化玻璃。
高度大于8m的全玻幕墻玻璃肋,如果夾膠有困難,不得已寧愿采用普通
浮法玻璃。
浮法玻璃不會自行
爆裂飛散,即使開裂后仍可保留在原位,可以進行更換而不至于整片墻垮坍。
點支承玻璃幕墻中的玻璃肋,應采用夾層鋼化玻璃。如果長度受鋼化、夾膠工藝限制,可用
不銹鋼板分段接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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