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多月以來,廣州海關轄內各海關港口出柜緩慢對國內廢
金屬進口商家產生巨大影響,這也直接造成大量廢金屬進口貨柜滯留在各海關碼頭。由于廣州轄內以及其他地區各海關出臺新的政策,近期廣東佛山及周邊各海關出柜速度相對放緩,不少進口廢金屬貨柜只能滯留在碼頭等待放柜,這無疑給國內廢金屬貿易商家增加額外成本。同時,近期國內市場銅等
有色金屬價格的不
穩定性正在加大,這更加令商家擔憂。至今為止,部分貨柜已經滯留將近1個月的時間,預計部分貨柜滯留的時間還會有相當長的時間,據悉,滯留的貨柜當中有廢銅、銅
鋁水箱、切片、廢
不銹鋼等。
為規范我國再生金屬廢料的進口秩序和企業的進口申報方式,打擊進口廢金屬價格瞞騙、低報漏報等違法行為,促進我國再生金屬行業的健康發展,海關總署于2003年11月17日發布海關總署2003年第61號公告(以下簡稱61號公告),對部分進口廢金屬的分類目錄和申報方法作了相關調整。該公告公布之后,自2004年1月1日起,進口商在申報進口廢金屬時應按照本公告附件的規定填寫報關單,否則海關不接受申報,該公告一直沿用至今。
61號公告實施五年多來,為各海關查貨、驗貨提供了依據,對規范我國廢金屬原料的進口秩序、打擊價格瞞騙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也在一定基礎上對我國廢金屬行業穩定發展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
五年多以來,各海關口岸在查貨、驗貨過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問題,也從中積累一定相關經驗,為進一步規范我國再生金屬廢料進口行為,61號公告需要進行一定得修正和完善,以方便海關對進口廢金屬的查貨、驗貨以及通關,這也是為什么近期各海關碼頭大量滯留進口貨柜的原因之一。據中國有色金屬協會—再生金屬分會給我司發來《關于征求海關總署61號公告意見的函》獲知,為了使進口金屬廢料的分類目錄更切合當前我國金屬廢料進口的實際情況,近期海關總署已經開始征求對61號公告的修改意見。
下面簡單介紹下在走訪廣州海關轄內各海關港口時發現的情況:近期各海關碼頭積壓的廢金屬貨柜數量較多,并且這種現象有進一步加劇的可能性,積壓的貨柜主要以廢
五金貨柜為主,另有還有少量的廢
塑料貨柜。通過我司的調研和詢問,我司認為到港貨柜積壓主要是受以下幾個方面因素的影響:一是,近期廣州市海關出臺新的規定,海關總署已經開始對2003年第61號公告征求修改意見,以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國再生金屬廢料進口秩序,對所有進口貨柜查驗行為更加嚴格,嚴防瞞騙、低報漏報等違法行為。二是,近期廣州海關轄內各海關口岸星期日不再放柜,這也在某種程度上導致大部分廢金屬貨柜流轉減速,進一步加劇廢金屬進口貨柜滯留現象。三是,前期國內市場銅價上漲速度較快,大部分廢金屬商家信心開始逐步恢復,大量訂購海外廢金屬貨源,一般來講,這些訂購的貨柜到中國港口差不多需要一個月或一個半月左右的船期,現在這些前期訂購的廢金屬貨柜陸續到港,而近期廣州海關新規的出臺自然對貨物的快速通關造成較大的阻礙作用。技術工作組認為:短期內廣州海關轄內各大港口碼頭廢五金貨柜積壓現象難以改善,由于近期國內外銅等有色金屬價格出現一定幅度的倒掛現象,這導致部分廢金屬進口商家訂購貨源的興趣有所下降。
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形成以三大板塊為主的有色類再生金屬基地,分別是北方的天津和保定地區(進口口岸在天津新港),華東的浙江寧波和臺州地區(寧波多個港口和鎮海園區,臺州海
門港),廣東的南海和清遠地區(廣州關,珠海關多個港口,原深圳關和黃浦關也有,目前沒有聽說深圳和黃浦有大量一般貿易進口,只有少量加工貿易進口)。這三大板塊市場都有很好的傳統基礎,對發展我國廢金屬行業有良好的幫助,還有與本地區經濟數據密切相關的產業鏈。據統計數據顯示,再生有色金屬在這三大板塊市場和對應口岸的進口總量占90%以上?梢赃@么說:這三大板塊有色類再生金屬市場聚集了全國80%以上的從業人員和60%以上的利用再生材料的企業(因為分選的人力資源消耗大,利用分選后的原材料做
冶煉的企業人員少,可以不一定在集散地里),而且這些再生原材料產業鏈又是帶動該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或是最重要的動力,尤其以浙江臺州和廣東清遠較為典型。
關于目前市場爭議最大的品種是汽車切片(也叫
廢鋁切片碎料)的歸類,認為:
從環保概念來說,需要分選和拆解的貨物屬于第七類環保管理(因為第七類管理的再生企業環保管理的要求比第六類管理的更加嚴格)。從有色金屬自身歸類來看,有色金屬含量達80%以上是屬于第六類管理,因此我司認為:為促進和推動中國走向清潔環保型社會,汽車切片(廢鋁切片碎料)應該歸入環保的嚴格監管范圍,因這類貨物需要清洗,分選和分類。使用更加嚴格的第七類環保管理才最合適,如果可以直接投到爐內
熔鑄的再生金屬,這類金屬就應該歸第六類管理(如廢鋼,廢銅,廢鋁)。由于汽車切片(廢鋁切片碎料)在廢金屬中是一個大品種,海關監管可以單獨列出一個稅號或報關單上列明:廢鋁切片碎料。而不再是籠統的以回收鋁為主的廢五金,這就更有利于海關的監管。
另外一個爭議點是困擾海關的分類裝運和混裝貨柜問題。多年前,環保曾經對廢金屬的歸類有過指引,海關也曾經依據環保的歸類和產品分類進行了價格歸類,廢金屬以最有代表性和典型的金屬為參考價格依據,銅金屬就成為了估價標準。當時的標準是:廢電機12%含銅,廢五金雜件8%含銅,廢電線35%含銅。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和再生金屬引入成本的增加,廢五金的含銅量其實也已經提高,我司覺得當一個貨柜涉及在61號公告中有列明的多種材料的混合貨柜,實施不可列明的廢五金征收30%或以上的混合含銅量征稅無可厚非(浙江的日本散貨船例外,因這些貨物的含銅量確實比較低),如果有爭議的話,企業可以提出復議。但由于廢金屬本身是非標準化商品,一般企業不會提出復議。
為了促進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再生資源的進口引入已經成為解決中國資源短缺和推動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石,中央政府近年來多次出臺鼓勵再生資源引入、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政策。比如:廢金屬已經是零關稅,是為了防止資源流出的出口征稅,這表明中央政府非常重視再生資源的引入和防范資源流失的態度。
技術工作組認為:以海關總署61號公告為基礎的非標準化廢金屬的相對標準規范,幫助引導再生金屬行業企業的規范進口行為,共同推動和引導有色再生金屬行業接受海關、商檢等監管單位的規范監管,進而推動海關、商檢與規范的再生金屬企業的和諧共建、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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