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認定消防質量責任,必要時進行技術檢測鑒定;
2、查閱建設工程建設檔案、消防執法檔案、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檔案,確認應當負責的單位和人員;
3、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對責任單位、人員的處理建議;
4、形成責任調查報告。
(三)處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及個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依法應當由有關部門處罰的違法行為,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將責任追究情況記入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檔案,作為不良行為向社會公布,并通告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商、稅務、銀行、質檢等部門,納入誠信體系。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審批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違法履行職責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檔案
各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在受理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申報之日起,結合執法檔案,對建設工程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二)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及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相關執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的執業證明文件;
(三)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四)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五)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消防驗收合格等行政許可證明文件,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憑證及檢查記錄,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特殊消防設計文件出具的專家評審意見。
以上歸檔內容是復印件的,應當由原單位或相關人員蓋章或簽字確認。
四、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的管理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是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的具體舉措,是推動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分離制度的重要保障。各地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提高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的重要性,由公安機關主要領導負總責,并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確保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工作取得實效。
(二)密切配合、細化措施。各地公安機關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匯報,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定期溝通協商,完善配套制度,進一步細化終身負責的范圍和責任追究的程序。省級公安機關要制定出臺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的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公安部備案。
(三)加強宣傳、狠抓督導。要加大對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的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力度,提高社會公眾、建設工程各方主體、施工圖審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單位人員的認識和關注度,為推動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各地公安機關對工作落實情況要采取定期報告、督導檢查、工作評估等形式,加強督導,確保取得實效。從2013年開始,各地公安機關每年向公安部報送一次終身負責制落實情況總結。公安部將不定期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通報。
抄送: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政法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本部黨委,部屬有關局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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