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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時間長
加拿大提供的通過1.1m寬樓梯到地面的時間
研究比較了美、英、法、日、新和香港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目前的高層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總結了上海教師公寓火災和沈陽皇朝萬鑫火災等高層建筑起火成災的經驗教訓,提高了高層建筑特別是高層住宅建筑和高度大于100m的超高層(詞條“超高層”由行業大百科提供)民用建筑的防火技術要求。
2、提高了特殊人群使用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
n 針對老弱病殘童容易受到火災傷害的實際,進一步提高了上述場所的防火技術要求。如高層住院樓從二層起應按護理單元設避難間;醫療建筑在一個防火分區內應按護理單元再進行防火分隔;大、中型幼兒園和總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大、中型幼兒園和老年人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醫療建筑、老年人建筑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備用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應不小于60min。
3、完善了滅火救援設施的設置要求
貼近消防實戰,強化了建筑滅火救援設施的設置要求。增加了建筑消防救援操作場地和救援口的設置要求,完善了消防電梯的設置要求;對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的設置,以及戶外廣告牌的設置等提出了有助于提升滅火救援作戰效能的要求。
4、增加了物流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
2007年~2009年,對物流配送建筑的建設和使用現狀進行了調研,對其火災危險性、建筑定性及不同區域的防火分區劃分原則等進行了研究,在此基礎上,增加了3.3.10有關物流配送建筑的條款。
5、增加了建筑外保溫、外裝飾的防火要求
央視“2.9”大火后,公安部、住建部聯合下發了《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公通字(2009)46號文。
上海“11.15”教師公寓大火和沈陽“2.3”皇朝萬鑫大廈火災后,公安部消防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公消( 2011)65號文。
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和公安部119、120號令的發布,促成了《關于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公消( 2012)350號文的下發。
建筑保溫勢在必行,但屢屢發生火災絕對不行!
為此,公安部天津研究所,建研院防火所等組織開展了建筑外保溫防火技術專題研究,住建部、公安部還組織有關人員到美、德、法、瑞士等進行了學習考察,在此基礎上,本規范增加了6.7建筑保溫與外墻裝飾。
6、增加了有頂步行商業街防火設計要求
這類建筑以商業街為紐帶,集零售、餐飲、休閑、娛樂等功能于一體,系占地面積相當大的綜合性商業建筑。
如何設計,沒有規范依據,只能性能化。
編制組通過調研,在相關試驗、火災危險性分析、研究國外相關標準并分析、總結國內有頂商業街建設過程中采取的防火技術措施和相關地方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5.3.6有關有頂步行商業街專門條款。
7、修訂并完善了營業廳、展覽廳等的疏散指標
增加了高層商店的人員密度(詞條“密度”由行業大百科提供);
統一了高層與多層商店的人員密度和百人寬度指標;
修正了百人疏散寬度指標的解讀;
減小了家具、建材、燈飾商店的人員密度
增加了展覽廳的人員密度系數。
8、完善了木結構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
2007年~2010年,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與加拿大木材協會、北歐木材協會等機構合作,對木結構建筑構件耐火極限、安全疏散、主動防火措施、防火間距以及組合結構的建筑防火要求等方面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對柱、樓板和墻體進行了試驗研究,對國外有關木結構的防火標準進行了比較研究,在國家標準《木結構設計規范》、《木骨架組合墻體技術規范》和2006版《建規》5.5基礎上,完善了木結構建筑防火設計要求,見11章。
9、完善了防止建筑蔓延的相關要求
增加了6.2.5、6.3.7防止火災豎向和水平蔓延的防火設計要求和地下商店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m2,且局部聯通時下沉式廣場、防火隔間、避難走道設計的具體要求,見6.4.12、6.4.13、6.4.14。
修改了6.3.5
10、修訂了可燃、助燃氣體儲罐等
4.3.1增加了1×105m3~3×105m3的可燃氣體儲罐的防火間距。
4.3.4 修訂了醫院液氧儲罐的容積和防火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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