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我國
建筑耗能超過全國總能耗的1/4,隨著我國國民經濟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耗能將繼續增加,據預測,將達到全國總能耗的1/3以上。我國的
公共建筑數量多,建筑規模大,耗能十分巨大,浪費也很嚴重。為改善公共建筑室內環境,提高室內的舒適性,提高暖通空調系統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減少能源浪費,國家建設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了《公共
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并于2005年7月1日在全國實施。
為解決我國今后能源緊缺的問題,建筑節能是有效的途徑,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潛力在30%以上,所以《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的制定與實施是及時和非常重要的,受到建筑業的矚目。本文就該標準實施中圍繞
建筑玻璃的選擇談一點看法,敬請同行指正。
2 窗墻面積比
該標準中定義,每個朝向
窗墻比是指每個朝向外墻面上的窗、陽臺
門及幕墻的透明部分的總面積與所在朝向建筑的外墻面的總面積(包括該朝向上的窗、陽臺門及幕墻的透明部分的總面積)之比。一般普通窗、陽臺門及幕墻透明部分的
保溫隔熱性能比外墻差很多,窗墻面積比越大,
采暖和空調能耗也越大。因此,為降低
建筑能耗,應對建筑物的窗墻面積比做出限制。現代化公共建筑的窗墻面積比越來越大,人們追求公共建筑通透明亮,
玻璃幕墻非常流行,
建筑立面美觀,建筑形態豐富。考慮上述兩種因素,該標準中將窗墻面積比的上限定為0.7。據此,有人認為,由于窗墻面積比的上限定為0.7,今后在公共建筑中便不能應用玻璃幕墻,因為玻璃幕墻的窗墻面積比超過0.7,甚至達到1.0。這是錯誤的說法,因為該標準中定義的窗墻面積比中的窗面積是指幕墻的透明部分,不是幕墻的總面積,應在幕墻的總面積中扣除各層
樓板以及樓板下面梁的面積,所以窗墻面積比一般不會超過0.7。即使某層立面采用
全玻璃幕墻,由于窗墻面積比定義的是整個朝向的,綜合計算整個朝向的窗墻面積比一般也不會超過0.7。設計公共建筑主要考慮的是建筑的外形、立面效果和使用功能,因此完全有可能某個朝向的窗墻面積比超過0.7。為了使得建筑的創作性工作得以實現,滿足建筑的新穎性、多樣性和建筑立面的復雜、多變,同時又使得建筑物滿足節能設計要求,該標準引入建筑
圍護結構的總體
熱工性能是否達到要求的權衡判斷。權衡判斷不拘泥于建筑圍護結構各個局部的熱工性能,而是著眼于建筑總體熱工性能是否滿足節能標準的要求。
權衡判斷是一種性能化的設計方法,具體做法是現構想出一棟虛擬的建筑,稱之為參考建筑,然后分別計算參考建筑和實際設計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調能耗,并依據這兩個能耗的比較結果做出判斷。當實際設計建筑的能耗大于參考建筑的能耗時,調整部分設計參數,例如提高窗戶的保溫隔熱性能、縮小窗戶的面積等等,重新計算所設計建筑的能耗,直至設計建筑的能耗不大于參考建筑的能耗為止。
因此,對于某個朝向窗墻面積比超過0.7的玻璃幕墻不是絕對的不許采用,而是許可通過調整該朝向玻璃幕墻的保溫隔熱性能,甚至是調整整個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性能,采用權衡判斷方法,使得建筑的總體熱工性能滿足節能設計標準即可。
該標準中,權衡判斷方法是貫徹始終的,例如該標準規定:屋頂透明部分的面積不應大于屋頂總面積的20%,如果不能滿足要求時,允許采用權衡判斷方法,調整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性能,使得建筑的總體熱工性能滿足節能設計標準即可。
3 玻璃幕墻(包括外窗)熱工性能表征
玻璃是透明材料,其熱工性能用兩個參數來表征,其一是
傳熱系數U
g值,它是用來表征當室內溫度 與室外溫度 不相等時,通過單位面積、單位溫差條件下、單位時間內,玻璃傳遞的熱量定義為玻璃的傳熱系數。
式中q
1—由室外傳入室內的熱量。
其二是遮蔽系數 ,它是用來表征當
太陽輻射照度是I,通過單位面積玻璃射入室內的總
太陽能等于q
2,則玻璃的遮蔽系數定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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