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既有幕墻維護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幕墻是建筑外
圍護結構,幕墻的
構件都需要在長期監護維修中才能良性運行,長期使用不加維護出現隱患和故障是不可避免的。這次調查中發現大量幕墻長期沒有維護維修;很多幕墻代故障使用;一些幕墻的玻璃已經破裂、沒有維修更換仍在使用; 90%的物業或幕墻使用管理部門無幕墻維修制度或規定,無幕墻維護知識;有的遇到幕墻問題和故障束手無策,任憑隱患發展甚至形成重要安全隱患不以為然。既有幕墻維修中的問題主要在:
1、既有幕墻使用管理部門或物業部門,無檢查維修管理規定和措施或責任主體不清,很多幕墻沒有管理維護。
2、檢查維修資金不足或來源不明。
3、缺乏具有幕墻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缺乏具有幕墻維護知識的管理人員。
六、既有幕墻安全運行管理的建議與對策
1、加速制訂既有幕墻安全性檢驗鑒定標準
既有幕墻是建筑物的外圍護結構,在幕墻的一切性能中安全性是最關鍵、最重要的性能。現在尚無一部特定的檢驗標準來鑒定既有幕墻安全性。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正在起草主編的《既有幕墻
可靠性鑒定及加固規程》,該規程應能科學地回答既有幕墻安全使用年限的必要條件,既定性又定量地解決既有幕墻安全檢驗,鑒定方面的問題,我們期待著這部特定規程的盡早出臺,在較短的時間內,將既有幕墻的安全納入制度化、標準化管理軌道。
2、建議編制《既有幕墻安全使用和維護實施細則》
和《既有建筑幕墻可靠性鑒定及加固規程》相配套,應同時編制《既有幕墻安全使用和維護實施細則》。在全國實行。
雖然在國家行業標準
JGJ102-2003《
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第12章“保養和維修”中涉及此問題,但已很難涵蓋及規范現在所有既有建筑幕墻的安全狀態和維護的要求。所以應在該行業標準該章節的基礎上,根據這次全國十城市調查經驗,進行充實和完善,重新編制專門的《既有幕墻安全使用和維護實施細則》。該“細則”應解決新出現的問題。
3、建立既有建筑幕墻安全長效管理機制。重點解決管理機制中的問題,比如:
(1)明確既有幕墻安全使用和維護管理責任主體與發生安全事故應承擔的責任。解決一樓多主,產權分散帶來的幕墻安全運行管理的新問題。現在這個問題很普遍,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一幢大樓一幅幕墻為幾個甚至幾十個小業主所有。這些小業主只管使用,不管維護,甚至任意改變幕墻原結構,破壞性使用;或者互相推諉,使整個大樓既有幕墻安全十幾年來無人理會。所以應該在辦法中明確誰所有、誰負責維修并承擔事故責任。可參照新加坡經驗,組建幕墻維修公司,由該建筑物業主委托維修公司管理并承擔責任(含事故賠償責任),不委托的由政府責成業主預交預備費用。
(2)進一步明確既有幕墻安全維護資金來源并專款專用。要維護必然要資金。但現在絕大部分既有幕墻安全運行的維護缺乏資金來源,建議規定有幕墻的工程維修基金提取比例適當提高,鼓勵推動產權管理部門拓寬資金渠道。在調查中發現上海市和深圳市一部分大樓實行財產保險,有個別還為既有幕墻安全投入了專項保險。解決了既有幕墻損壞的維修資金和安全事故的賠付金。
4、明確政府各部門管理責任,建設部負責施工階段管理,房管部門負責使用階段管理。理順管理機制:建議在上述“規程”和“實施細則”施行基礎上建立由政府監督指導,行業組織管理的既有幕墻安全管理機制,有序地組織調查、鑒定、維護方案設計與維修施工等。
5、加強設計審核,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三個環節的專業監管力度。建議明確幕墻設計審核單位和施工監理單位必須聘用有五年以上幕墻設計或施工經歷的幕墻專業人才。作為一種補充,建議允許行業成立專門的幕墻設計審核及幕墻監理服務機構,滿足社會的有效需求。
6、明確規定竣工資料中應含幕墻設計文件(施工圖)。幕墻設計文件與竣工資料應送城市檔案館一套,既有幕墻責任主體的管理人員手中必須保有一套完整的幕墻竣工資料和竣工圖紙。
7、鑒于調查中發現的
裝飾性幕墻中的種種隱患,目前尚無法可依,建議編制裝飾性幕墻規范。
8、支持和鼓勵行業協會牽頭,組織行業資深專家成立既有幕墻安全運行專家咨詢服務機構,從事以下業務:
A、建筑幕墻有關標準、規范宣貫;
B、隱患工程評估鑒定及維護或加固方案制定論證;
C、對設計審核、監理人員和既有幕墻責任主體的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業務咨詢等。
上一頁12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