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我國的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中一支重要而活躍的力量,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中小企業都在各自的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在國民經濟結構和社會穩定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截止到2002年底,全國中小企業數己超過1100萬家,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5%以上;它所提供的工業總產值和實現利稅分別占全國總數的60%和40%,并提供了大約80%的城鎮就業機會,成為縣及縣以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可見,中小企業己是我國國民經濟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對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起著舉足輕重的促進作用。但是中小企業在取得重大成績的同時,由于受到外部宏觀環境變化和內部經營管理特點制約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國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動力不足。因此,如何從財政政策方面為中小企業的長足發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環境,仍然是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重大課題。
一、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市場競爭力相對較弱
由于生產規模和資本積累方面的劣勢,中小企業的生產力水平較低,生產成本較高,多數產品和技術屬于模仿性質,并處于產品生命周期的成熟期甚至衰退期,在市場上缺乏競爭力,很難與擁有充足資金、技術和銷售網絡的大企業相抗衡。同時,由于中小企業缺乏全面引進
設備和技術的資金來源,而自身又難以承擔基礎研究和科研創新的任務,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被動局面,屬于市場弱勢群體。在改革開放初期,由于我國社會處于短缺經濟階段,不管企業生產的產品樣式、性能如何都能賣出去。但在現階段,全國已經形成買方市場,商品大多供過于求,市場競爭達到了空前激烈的程度。面對這樣的形勢,不少中小企業很難適應,處境十分困難。
(二)缺乏融資支持
⒈歷史原因。由于信息不對稱,中小企業在產權改革中引發的道德風險問題,使得通過銀行間接融資的誠信機制失效,導致其融資面臨困境。在大量的市場經濟活動中,經濟行為人之間不可能有相同的信息。當雙方掌握的信息有差異時,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可能會為了自身的利益,故意隱瞞信息,或扭曲信息甚至傳遞虛假信息,使得交易質量存在隱患,交易效率降低。這種在交易前隱瞞自身掌握的信息或利用對方不知情做出對自己有利的選擇的行為稱為逆反選擇。在交易產生后,一方不采取積極措施或適當的激勵機制,產生機會主義行為,稱為道德風險。防止或減少道德風險是保證融資機制有效運行的重要措施和必要前提。在中小企業產權制度變遷過程中,由于信息不對稱,導致銀行為企業改制付出沉重代價,這是典型的隱藏行為的類型,道德風險在這里表現得最為突出。20世紀90 年代中期我國掀起了企業改制的高潮,中小企業主要采取了股份合作制、零資產轉讓、職工“持股制”、個人買斷等形式。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有的企業對欠債銀行封鎖改制消息,或回避銀行參與資產評估,或通過操縱拍賣,故意壓低資產,壓低銀行償債比例。這種情況在全國比較普遍,這就使改制之后的企業再度建立與銀行的誠信機制出現障礙。
⒉現實原因。與大企業比,中小企業要承擔過高的財務成本。一般來說,中小企業由于在獲取商業銀行貸款時難以提供充足、有效的抵押和擔保,按照信貸配給理論,銀行尤其是大銀行將傾向于給那些能夠提供充足抵押的企業或項目放貸。就現實原因而言,受管理體制的影響,政府的財政和信貸投入往往偏重于大中型企業,其中,向大型企業傾斜被認為是重要的因素。更有甚者,一些金融機構規定,對不同規模、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實行不同的貸款條件,造成一些中小企業沒有貸款資格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業本身固有的特性,使其很難通過證券市場獲得企業所需要的資金。而隨著社會主義金融市場體制的逐步建立,銀行貸款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意識大大增強,中小企業將面臨著一個更加緊迫的融資環境。
(三)缺乏高效完善的管理和服務體系
目前,全國中小企業分屬不同的部
門管理:工商局和工商聯分管個體私營企業,農業部分管鄉鎮企業,原國家經貿委管中小企業,科技部分管高新技術中小企業。造成多頭管理,難以保證政策的一致性和協調性,同時,各部門間在一定程度上缺少溝通與聯系,信息分割,數據統計交叉、重復,對中小企業的總體規模、產業結構、財務狀況等都缺乏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數據。最后,導致難以對中小企業的技術、培訓、信息、擔保、融資等各類服務工作和具體政策措施進行協調和落實的結果產生。
二、財稅政策對中小企業的不利影響
(一)稅收優惠政策效率不高 現行的中小企業財稅政策基本都采用以稅收優惠政策為操作模式的隱型財政支出模式,基本上沒有直接運用于扶持和健全中小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支出。雖然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作用快時效性強的特點,但是由于稅收優惠政策是政府資金的一種“坐支”,在我國尚未納入稅收支出預算管理,政策
透明度不高,而與其相配套的政策執行效率監督體系也還未形成,使得相當部分優惠政策非但沒有實現其支持企業發展的制定初衷,而且還導致了許多企業為冒享優惠政策而進行弄虛作假的嚴重“尋租”行為,國家的稅基受到了侵蝕,以稅收為主的財政收入增長受到了嚴重影響。
(二)中小企業稅法體系不完善 現行的稅收立法體系幾乎都是采用小條例(法律)大細則的形式,臨時通知、補充規定不斷,有關的中小企業稅收政策也只是從承受對象看主要涉及中小企業,沒有一套系統的專門為中小企業量身制定的稅收
政策法規體系,造成相關政策執行起來隨意性強,受人為因素影響大。同時,很大一部分優惠政策地制訂還僅僅停留在解決殘疾人就業、廢舊物資回收再生等低技術層面,沒有把中小企業提升到是當今許多高新技術的發祥地、吸納社會新生勞動力的主渠道等這樣一種戰略地位來考慮,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制定的針對性、作用性不強。
(三)增值稅制對中小企業的歧視與限制 現行的增值稅制度人為地把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凡達不到銷售標準(商業企業年銷售額達180萬,工業企業年銷售額100萬元以上)的納稅戶,不管企業會計是否健全都被界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這種界定把很大一部分中小企業都劃入了小規模納稅人之列。而小規模納稅人較高的征收率(工業6%,商業4%)使其的實際稅負遠高于一般納稅人(工業4%,商業2.5%)。同時,目前實行的只允許抵扣購進原材料進項稅額的生產型增值稅制還存在著對資本品的重復征稅問題,使得即使被劃入一般納稅人管理的企業與國外同類企業相比也承受著較重稅收負擔,影響了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對資金投入量要求很高的資本密
集度與技術密集度都很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危害更大。
(四)所得稅制中的亞國民待遇 我國中小企業的很大一部分稅收優惠政策都集中在所得稅當中,包括優惠稅率、直接減免等幾種形式,然而與外資企業在所得稅領域享受的待遇相比,內資中小企業所享受的優惠政策形式明顯單一,力度明顯不強。主要表現在:稅前費用列支標準過嚴,造成企業經營成本與外資企業相比偏高;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過于陳舊,而嚴重影響企業采用新設備提高產品層次的積極性等等。這一弊端在我國加入WTO,經濟日益融入國際大循環的今天,其危害性變得更大,嚴重地影響了國內企業競爭力,同時還造成了大量冒享優惠政策的假外資企業產生,導致了國家稅收大量地流失。
(五)稅外收費情況嚴重 大量的稅外收費弱化了稅法的
剛性,沖擊了稅收調節分配的主導作用,導致了稅費不分、以費代稅、費強稅弱的嚴重后果,令大量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重負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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