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國家公共財政在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陸續出臺了一些政策,理論界也有一些探索,但尚不規范。目前我國公共財政的目光更多地聚焦于大型企業,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仍不夠。本文試圖對中小企業財政政策體系的構建進行一些探索。
一、發展中小企業的戰略意義
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都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大企業規模大,是國民經濟的命脈,其地位舉足輕重;中小企業雖然規模小,產量較低,但量大面廣,經營靈活,在國民經濟中是一支重要而又活躍的力量,在經濟發展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全國注冊登記的中小企業占全部登記企業的90%以上,流通領域中小企業占全國零售網點的90%以上。全國食品、造紙、印刷行業產值的70%,服裝、皮草、文體用品、
塑料和
金屬制品行業產值的80%,
木材和家具行業產值的90%以上,都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同時,據統計,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工業企業就業人數的73%.發展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戰略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力量
在新古典經濟學中,完全競爭市場是最有效率的市場形態,而完全競爭的條件之一是市場存在眾多的企業。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能提高市場效率,促進經濟增長。從我國情況看,正是中小企業的長足發展才保證了國民經濟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1979—2002年,我國國民經濟保持了9.5%的增長速度,而以中小企業為主的非國有經濟增長速度達到30%以上。
(二)是促進市場繁榮的積極因素
中小企業利用其經營方式靈活、組組成本低廉、轉移進退便捷等優勢,更快地接受市場信息、調整方向,根據市場需求的變化進行生產,滿足消費者追求個性化、潮流化的要求,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態勢,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適應能力,是市場經濟最重要的基礎和最活躍的主體。中小企業的存在,使市場主體更趨多元化,使市場自身資源配置的功能得到充分發揮,有效阻滯了壟斷機制的形成,促進和構建了一個多元競爭、充滿活力的市場經濟環境。
(三)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
在市場經濟中,中小企業在創造就業機會方面的作用日益凸現。隨著工業化的發展,大企業趨向于以資本代替勞動,而中小企業成為新增勞動力的主要吸納者。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2年底對全國66個城市勞動力就業狀況調查顯示,目前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65.2%在個體、私營企業中實現了再就業。此外,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鄉鎮企業是農民增加收入的主渠道,提供給農民的工資收入由1996年的4380億元增加到2002年的8200億元。鄉鎮企業的發展也為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提供了渠道。截至2002年末,鄉鎮企業從業人員達到1.33億人,占全國農村勞動力的26.8%,大大緩解了人多地少的矛盾。由此可見,我國中小企業以其特有的靈活性,對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是社會創新的主要載體
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不僅在數量上占有相當高的份額,而且創新的水平與層次并不亞于大企業,它們創造了許多當代最重要的工業創新成果。在國家創新體系中,中小企業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與大企業不同,它們的技術創新活動有其自身的基本特點。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具有多樣性和廣泛性特點。
在知識經濟時代,許多高科技企業都是從創辦時的小企業逐步發展壯大的。聯想集團1994年初創辦時,只有11名員工和20萬元創業資本,到目前已發展成為有20余家國內分公司和子公司,有27個海外分支機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高科技企業集團。目前高科技中小企業在電子通信
設備制造業、電子計算機制造業和醫藥生物制品行業都起著重要作用。
二、現行中小企業公共財政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的財政政策在推動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但與《中小企業促進法》以及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具體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資金規模小且分散,缺乏統一的政策協調
目前,我國中央財政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政策主要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和農業成果轉化資金。這些資金總規模,每年不足20億元,加上其他共享的政策資金,不足百億元。因而難以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加之,政府對各種中小企業資金進行多頭管理,難以將財政性資金集中起來,進行組合安排,配套使用,導致財政性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的整體效果不明顯,降低了財政政策對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的影響力度。
(二)稅收優惠政策實際效果不明顯
現行關于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局限于免征或減征兩種措施,沒有采納國際通行的加速折舊、投資抵減、延期納稅等優惠措施。部分政策制定得比較粗糙,缺乏全面考慮,容易形成對中小企業的歧視。比如,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現行所得稅的名義稅率33%,根據優惠政策,中小企業的實際稅率為18%、27%.但與大型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稅前準予扣除的項目有限,并且由于中小企業利潤小,因此實際稅率仍然過高。
(三)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不突出
在很長一段時間,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據對遼寧500戶中小企業調查,能從銀行得到貸款的中小企業僅占21.7%,且大多為國有中小企業。結果,中小企業向社會提供了效益,卻難以獲得必要的資金支持,融資供方市場不能使他們得到相應的回報。中小企業解決資金供給的辦法只能依靠自身內部利潤積累,或者將大量資源用于融資市場,其融資成本相應升高。由于國家積極鼓勵引進外資,因此實際上中國的外資企業享有許多“超國民待遇”,國家及地方政府為外資企業提供“特事特辦”,減、免稅,虧損彌補等等優惠待遇。而國內中小企業既沒有國家扶持,又沒有優惠待遇,只能“在夾縫中生存”。
此外,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由于進入資本市場的條件限制,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如我國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于成長期、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三、完善中小企業財政扶持政策體系的建議
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財政扶持政策體系,是建設公共財政體制的基本要求。鑒于我國中小企業財政政策現狀,筆者提出以下六個方面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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